mayaufouf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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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-1 16:07 |
答案:故意杀人。
理由:中国法律关于“正当防卫”定义解释中有关时间条件的定义如下:
1、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,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,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。
2、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,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,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,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,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。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弹后,即使尚未引爆炸弹,但也构成不法侵害;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,即使尚未着手杀害行为,但也被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。3、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——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,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。具体表现在:不法侵害人被制服,丧失了侵害能力,主动中止侵害,已经逃离现场,已经无法造成危害结果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。在财产性犯罪中,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,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,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。
关于此案,老人即便有杀人行动,但当小伙子夺过石头时,老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,年轻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再处于威胁之下,并且赤手空拳的老人对年轻人的生命没有威胁,此时年轻人将老人杀死属于蓄意谋杀!
评分:5
点评:这道题出的有漏洞。因为在大陆,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的司法解释有两种,一种是防卫过当,另一种是蓄意谋杀。至于如何判决,完全看法官的理解。如果作者想定义成蓄意谋杀,还需要更多条件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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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ngZH |
2013-1-8 09: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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